申報滁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時間及獎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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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 2021.03.10
滁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每兩年開展一次,申報成功后會獎補40萬元,并頒發(fā)獎牌和證書,獎勵經(jīng)費納入市財政預算。
滁州市市長質量獎是市人民政府設立的最高質量榮譽,主要授予滁州市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有廣泛的社會知名度與影響力、在領域內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jīng)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組織。包括“市長質量獎”和“市長質量獎提名獎”,每2年評審一次。評審依據(jù)安徽省地方標準《政府質量獎評審指南》(DB34/T1712—2012)。評定標準采用GB/T19580—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和GB/Z19579—2012《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總分1000分。
1、申報市長質量獎的組織應當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從事合法生產(chǎn)經(jīng)營或者服務類活動3年以上;
2、取得國家規(guī)定應取得相關證照;建立并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已通過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或其他相關行業(yè)體系認證,質量工作成績顯著;在提升質量水平、加快品牌建設、推進質量品牌升級工作中成績顯著;
3、質量管理水平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顯著經(jīng)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重視組織質量文化建設。無不符合國家產(chǎn)業(yè)、環(huán)保、安全、能源、質量政策;近3年無質量、設備、安全事故(按行業(yè)規(guī)定)及重大有效投訴;近3年無國家、省、市監(jiān)督抽查產(chǎn)品或服務有質量問題;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guī)行為。
滁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流程如下:
一、 市長質量獎評定前,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在網(wǎng)站及新聞媒體上公布市長質量獎的申報條件及工作安排。
二、 組織在自愿的基礎上,填寫《滁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表》,按照市長質量獎評定標準進行自我評價并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供有關證實性材料;
三、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專家組對資格審核合格的組織進行評審,專家組對照評定標準逐條評分,形成評審報告,并提出市長質量獎獲獎組織候選名單,提交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會議審議表決后確定擬獎名單。
四、市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擬獎名單,并組織對舉報投訴情況的核實。
五、經(jīng)公示通過的擬獎名單,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人民政府給予獎勵,并授予由市長簽名的獎牌證書。
根據(jù)滁州市市長質量獎每兩年開展一次的標準,下一次申報工作預計會在2022年開展,小編會關注最新申報信息,針對市長質量獎有疑問或代理需求電話: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號)